定义与范围

1. 国债是政府各种财政承诺的总和,源于国家的各种财务需求,即年复一年的收入(税收、私有化收益等)与支出(预算支出、参股等)之间的差额。

债券分为可转让债券和不可转让债券,前者为可在金融市场上交换的金融工具(债券和国库券 )形式达成的证券;后者为某些机构(地方政府、公共机构等)在国库账户上的存款,也是政府的一种融资手段。

2. “马斯特里赫特条约”所指的公共行政债务是公共行政部门(APU)的全部财政承诺,商业信贷和其他支付延迟除外。这是债务总额的概念,意味着公共行政部门的金融资产(国库在法兰西银行的货币存款、养老金、政府参股、养老基金证券投资)未从中扣除。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定义的债务以面值而非市值计算 。国债为合并额,意味着不包括公共行政部门之间签订的债务,如地方政府在国库的存款。

公共行政部门的范围包括:

  • 中央行政机关,即国家(总体预算、国库特别账户、特殊预算)和“中央直属机构”(ODAC)。数百家公共或私人机构,如国家科研中心(CNRS)、 原子能委员会(CEA)、环境与能源管理署(ADEME) 、国家城镇改造署(ANRU)等 ,以及高等专业学校、综合大学、博物馆等,均属此类部门。一家机构是否属于公共行政部门依据的并非是其法律章程,而是它的经营报表结构(运营成本中商业收入的份额)。
  • 地方公共行政部门,囊括管辖权受地理限定的机构:地方政府、地方公共机构、领事机构、学校基金,以及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提供的所有公共机构或准公共机构。
  • 社会保险行政单位,即全部强制性社保体系(普通保险体系、失业保险体系、补充养老金体系和公积金体系、自由职业和农业体系、雇员特别体系) 、管理社保资金的组织(如ACOSS、CADES...)以及由这些体系资助的机构(社工、提供公共医疗服务且享受全面拨款资助的公立和私立医院)。

法国国库署只负责管理国家债务。